声明人:李玉花
我在2001年1月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,在恶警的威逼下强行按了手印。给大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和损失,全部作废。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走好以后的每一步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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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