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艳
我服从了邪恶的迫害,我哥哥在邪恶的威逼下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这一切邪恶的安排,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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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