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隐云、石荣华
我们曾在口头上说过“不炼法轮功”。声明:由于学法不深,在怕心驱使下所说的话,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,有人代写了此类的文字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