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安
在邪恶的打压和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被迫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