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傅学洪、曾美华
在邪恶的威逼、欺骗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及所写的“保证”,声明作废。坚定修炼,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