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兰
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抓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