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佩华
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修炼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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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