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明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即日起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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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