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金双
自己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别人替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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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