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洁、龚淑英、王立功
我在7.20以后,写过“不炼功”和签过“保证不炼功”的材料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