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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庄淑华 自从1999年7月22日以来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、修得不精进,有怕心,没过好关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地在派出所签了字,在单位、镇办公室、“学习班”等处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烧掉了录音带、相片等,严重地破坏了大法。通过和功友切磋,学习师父新经文《建议》和《大法坚不可摧》等等后,启悟了我,明白了以前写的“保证”等言行都是错的,是违背宇宙大法“真善忍”的,绝不能向邪恶低头。我非常痛悔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我做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,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。 我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还有家属代写的“保证”等一律全部作废!我决心在以后的修炼道路上,坚定对大法的正信、正念、正悟,决不动摇!在助师正法中,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正法的进程。加倍弥补自己以前的过失,做一个无愧的大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8/167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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