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兴纯
我在主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曾毁过师父法像和大法书,现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