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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远珍 2004年6月8日,在市内散发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,被派出所非法关押,并非法抄了家,抄走炼功带、录音带、碟子、塑片等真象资料。要我在清单上签字,我不配合,它们恐吓女儿如不签字就送我劳教,女儿就代签了。我被非法送到拘留所,被迫按了手印。声明:我与女儿当时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紧跟师尊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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