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兴国、张荣敏
99年大法遭到江氏邪恶集团残酷迫害后,曾被洗脑及非法拘留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在单位、拘留所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