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华
7.20前,单位曾强迫我写“保证”,否则就作下岗(开除)处理,在单位和家庭的强大压力下,我写了。严正声明:那份“保证”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