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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长春、刘哲 由于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,2000年2月在北京朝阳看守所,释放时我曾在一张白纸上签了名,白纸内容是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人填写的。事后我认识到这是对自己修炼不负责任的表现,现严正声明签名作废,走好每一步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正月初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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