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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春英 我于2005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被邪恶非法关押35天,经儿女写“保证”本人盖手印,才被释放回家。通过学法我认识到,这种向邪恶妥协的行为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在师父安排的路上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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