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蓉芬
我因发真象资料被邪恶非法捉捕,由于怕心写出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后放出。声明:当时我写的“保证”,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洗刷过去的污点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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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