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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干明 我九六年得法的,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被非法打压时,单位党支部逼我写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,我当时心性不高,写了,现在我知道错了,现纠正过来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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