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明凤
因为我学法不深,在被非法拘留中我按了手印,交了大法书,违心做了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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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