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云的
以前我对大法认识不足,写过对大法不利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,对大法犯下了大罪。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事,全部作废。我要彻底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走好正法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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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