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连贵
我1997年3月得法修炼的。我自99年7.20以后,由于学法不深,在中共邪灵恶党的迫害下,写下了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之类的东西。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,统统作废。紧跟师父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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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