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燕、吴穗芳
99年7.20后我服从了邪恶的高压迫害,违心的做过一些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