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鲁秀芳
2000年春节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在被邪恶非法拘留时,家人被迫代我写的“保证”,我按的指印,全部作废! 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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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