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枝
在迫害下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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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