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清
以前在洗脑班的高压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认真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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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