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文凤、许资花、沈秀兰
在邪恶迫害的高压下,由于怕心,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现在声明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