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腊梅
在共产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一律作废。要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,做好自己该做的,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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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