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香芝
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,由于不理智,在白纸上按了手印,现在特此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