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泰玲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1/103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