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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红、李松菊、阚春红、仝桂芬、刘延琴、李保柱、于文利、王淑文

    在过去修炼中,因对自己没有严格要求,学法不深,在难来时心里产生了怕的思想。因而给派出所写了“保证”。这是对法、对自己不负责。给法造成了极大的损害。现在想起来特别悔恨自己。因此我声明,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律宣布作废。今后坚定的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来弥补我过去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8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8/167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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