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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贺宝兰 1997年7月21日,到派出所写了“不炼功的声明”,还按着派出所的意愿写了对大法不敬的话。最不该的是我又写了一次,交给了派出所。现在自己悟到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是犯了罪。声明:以前写的“不炼功的声明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修炼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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