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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戴东星 我于97年得法。99年10月2号我到北京证实大法,在天安门广场被邪恶绑架,被非法拘留一天。又被恶警送回原籍并被非法拘留20天。在这期间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大法不够坚定,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今后认真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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