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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珍 我在1999年7.20以前得法。记得好象在2003年上初一年级时,一本课外书中有一道诽谤大法的“拼音填写题”,记不清当时是否填写了,如写了,声明作废。现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不做任何违背大法的事,我愿修到底,随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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