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宇宁
我是一名大法小弟子。2001年,学校让我们在反对大法的名单上签字,因年龄小,还有害怕,就签字了。现在,声明签字作废。从新跟师父坚定修炼,助师正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