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莲英
在邪恶迫害下,在笔录上签名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