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义福、胡方锦
因修大法被劳教一年,在劳教所,邪恶势力迫害下,所写的“保证”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