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代华
我在自己以前学法不深时,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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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