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红丽
自99年中共迫害法轮大法以来,自己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