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银兰
九九年七月二十号中共镇压法轮功,因我怕心重,烧法轮功书,犯下了大罪,我严正声明:以上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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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