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旺
在无理智状态下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