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英玉
99年7月20以后我在警察拿的表格上签的字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我要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永不变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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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/103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