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遗桂
2004年11月5日,被两个便衣恶警绑架到洗脑班,写了一个不符合大法的“书面表态”。特严正声明:那个“书面表态”完全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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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2/103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