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佳珍
在邪恶迫害时,由家人代写的所谓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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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2/103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