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佩珍
在高压迫害下动摇了正念,被迫写了“保证、悔过”等,干了绝对不能干的事,这是对大法的侮辱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有损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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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3/1031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