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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朝兰

    2000年10月底,我去北京,路过天安门广场时,被北京武警强行拦住并胁迫我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。我严辞拒绝后,恶徒非法抓捕了我。在被非法遣返原籍、扣留在派出所时,被亲情困惑,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不上北京的保证”等,同时连累了儿子(常人)也写了不敬大法、不敬师父的话。声明:当年在派出所我和儿子被迫所写、所说不利大法和师父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3/1031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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