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淑华
2001年元月,在张贴大法真象传单时被恶警非法抓捕,被非法关押一个月,被迫签了“不炼功保证”后释放。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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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3/1031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