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梅
在被绑架到镇派出所时,在高压下,违心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特此声明作废。认真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3/1031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