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珍、宋琰、刘玉秀
我们是96年得法的,自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逼迫下,写了“不修法轮大法”的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3/1031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