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忠
自98年得法以来,我的腿不再拐了,行如常人。曾经被迫参加恶党邪灵的洗脑班,并被非法关押。声明:以往我的不利于大法的所有言行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4/103291.html